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,党委原常委、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受贿案一审宣判
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,党委原常委、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受贿案一审宣判

对被告人杨福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;对杨福林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,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